第(2/3)页 杨嗣昌也是摇头,母不嫌儿庸,意思就是你再垃圾我礼部也能包容。 沈星笑着抱拳:在下是匹千里马。 好马尚且不吃回头草,更何况是千里马呢? 他是绝不会再回礼部的,那地方不能让自己大展拳脚施展出全部才华。 打死也不回去。 而眼前这一幕也证明了这一点,就连陛下都不想让自己留在礼部。 想到这沈星开口作答。 “臣以为工部欠缺甚,那玻璃杯虽已透明且盛装沸水而不炸,但不炸之杯又如何能够提产?” “当以精致精美却脆弱无比之杯卖与蒙古,当以在酒水中掺水令其千杯不醉,酒不罪人,那蒙古的妇人孩童也能餐餐举杯,光靠一群蒙古男人能喝多少对不对...” 他越说越兴奋,而崇祯的脸色也是越来越黑。 因为这逼说的每一个字都在坑人,每一个标点符号都在以次充好。 而且按他的玩法,是连大明内部的富商和蒙古人一起坑,用他的说法是大明的商人比他妈蒙古人还坏呢。 最好的办法就是秘密的给大明商人下药,下慢性毒药,然后解药一次十两黄金,一个月得吃一百次解药的那种高价卖给大明商人。 坑死一批再养一批,每坑死一批就能收缴大批财富,再收拾第二批的时候就容易多了。 等第三批的时候整死一半留一半,留下的这一批为的是和第四批对冲。 总杀不行,得让他们斗,斗起来了就都会想着抱朝廷大腿。 而到那时候选择权和主动权就都在朝廷的手上了。 他说的很兴奋,因为这事他真认真研究过可行性和各种实施的手法。 所以他不是信口开河,而是早有准备。 崇祯看着御书房里的沈星无奈摇头.... 这逼,伤天和啊! 也就是碰到了自己,但凡碰到任何一个帝王这逼都会被抄家灭族,完成他老祖沈惟敬没完成的壮举。 这样的人太危险了,因为这家伙在四川见了血也完成了进化。 为什么杨嗣昌会对沈星如此警惕,因为这逼的行事风格和手段就很超标。 他不贪! 沈星从进入四川开始到平叛结束,一共拉了九百三十六名大大小小的浙江商人带着大批物资银两进入四川。 据朱燮元的统计,这些人带进四川的物资共价值六百七十多万两白银。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