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永昼”灿星VS不闻钟-《渣男新婚另娶,我挺孕肚嫁了回国白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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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可以先听一听。”撩花剑回应道。

    顾雪舟接着打字:

    【我要和你所在战队的队长单挑。之前我们打过,是平手。如果你们队长连我都打不过,证明他没有领导你的资格,你要加入我的团队。】

    【如果你的队长赢了我,我无话可说,这一百万,就当是我给你的直播加时费。】

    撩花剑厉害,但她的队长不一定就和她一样厉害。

    这样的邀战其实是基于人的一个固性思维——“强者为王”:能让强者信服的只能是强者。

    但顾雪舟不这么以为。

    电竞队长看的不光是实力,还有统治力和调控力。

    在国外这些年他一直有关注过国内电竞圈的发展。

    单挑榜前一百的人他都了解得差不多,撩花剑的这个“队长”,绝对不可能是他们中的一个。

    换而言之,撩花剑的这个“队长”,单论单挑能力来说,绝对不可能在撩花剑之上。

    这样一来,他的赢面可就大了。

    这个法子有点卑鄙,但只要能把人弄到手,他不介意这些小问题。

    更何况撩花剑本身就是先答应他加入落雪无痕的,要不是这些变故,撩花剑早就是他麾下之人了。

    【好卑鄙,不过我喜欢。】

    【其实我也挺好奇的,撩撩的能力,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能驾驭得了呢?】

    【至少也不能差太多吧?毕竟都是队长了……】

    【不是不是!难道没人注意到这个渡雪行舟说的话吗?和撩撩打成了平手哎!说明这个“金主”的实力不弱的!】

    【平手的话……其实我也能接受的,毕竟能和撩撩打个平手确实也挺厉害的。这样的人才能配得上撩撩嘛。】

    果不其然,大家差不多和顾雪舟想的一样。

    撩花剑看到那条消息后沉默了许久,似乎是在思考。

    顾雪舟说的话很清晰,他就是故意在暗示撩花剑自己的身份。

    “檐下雪”这个ID他其实一直在用,不过不是在国服,而是在国际服。

    这三年他本想回来接手落雪无痕,可惜顾家的事情影响,“顾雪舟”的身份到底是诸多不便,所以他只能眼睁睁看着落雪无痕被收购。

    他现在有自己的队伍,虽然代表的是G国,但他不在乎这些,他想要的,从来都是国际赛第一的位置!

    “可以。”

    撩花剑答应了顾雪舟的要求。

    “不过我的战队队长需要时间联系准备,我确定好了再拉你。”

    顾雪舟勾唇,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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